各学院、学部:
为规范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的设置与管理,按时开展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申报对象为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三年内已获得过宝钢教育奖不再推荐申报)。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从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中产生,经学校评审提名,参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的全国评选。
二、奖励标准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0000元/人,2024年学校可推荐6名,学校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人,最终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名单,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为20000元/人。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及时间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每个学院(学部)至多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
3.学校202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采用函评形式,请各学院于9月30日11:00前将附件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以及成绩单1份(盖章扫描版)发送至xszz@hit.edu.cn(邮件标题:学院+姓名+2024宝钢教育奖),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
4.《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5.学工处将于函评评审后公布学校评选结果,最终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名单后公示,公示无疑义后,组织获奖学生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审核后报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6.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丛丹赋,86418414。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