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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再次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及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税局、黑龙江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2014年度(省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及进一步明确2015年申请免税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黑财税〔2015〕6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4年-2018年。获此资格后,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在接受校友和社会各界公益捐赠时将免交所得税。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0年首次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另悉,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税局、黑龙江省地税局和黑龙江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我省2014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黑财税〔2015〕5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此资格后,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获得基金会开具的《黑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专用票据》,享受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资格。

       上述两个资格的获批,使得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捐赠人均可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利于更好地募集教育发展基金,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